很多人員在用人單位,都是以勞務派遣制員工身份存在著,勞務派遣制員工工資待遇低,工作相對繁重,這也是勞務派遣人員對比正式員工,心里不平衡的地方。干著同樣的工作,卻享受著不同的待遇,拿著不同的薪酬。那么,勞務公司因該取締嗎?
首先,勞務公司屬于剝削,將用人單位剝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和相關的福利待遇,以抽成的方式,來賺取利潤。致使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,相關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。
其次,勞務派遣人員管理由用人單位管理,薪資和相關待遇,由勞務公司支付。這本身就是一個不合理的現(xiàn)象,既然由用人單位管理人員,為什么薪資酬勞卻由其他公司管理。這種現(xiàn)象可謂是多此一舉。
之后,很多勞務派遣人員,在用人單位工作能力強,業(yè)績非常突出。既沒有晉升的可能,也沒有轉為正式員工的機會,那么前途何在呢?這會不會讓很多年輕的勞務派遣員工,失去對工作的熱愛,混日度年呢?